今年7月,張先生和朋友一共三戶人家,開啟了一次計劃已久的俄羅斯之旅。在從北京飛往莫斯科時,因航班延誤導致航期晚了近兩天,事后張先生拿到了600元賠償。
但最近一周來,有件事卻讓張先生如鯁在喉。“旅行社以旅客的名義,另外買了航空延誤險,可所得的賠償,卻沒有旅客的份。”昨天,張先生反映說。
事情真相究竟如何?昨天,記者采訪了當事人張先生和飛揚旅行社,了解到了事情原委。
旅客旅行社扣發(fā)300元保險金
按照計劃,張先生和另兩位朋友共三戶家庭,于7月6日飛往俄羅斯首都莫斯科,開始往返共計9天的旅行。
張先生報的是飛揚旅行社的團,共41人,團費約1.2萬元/人。事前,他們已經(jīng)購買了美亞保險的航空延誤險。果真,6日在從北京飛往莫斯科時,他們遭遇了飛機延誤。
這趟航班延誤達2天。張先生等人花140元買的延誤險,可理賠600元?;貒螅碣r時間有些長,直到9月4日,600元才到賬。但看到這筆錢,張先生卻很郁悶。
原來,在8月中旬,張先生收到由美亞保險發(fā)來的一則短信,稱他購買的“萬國游蹤”全球無憂延誤險,可獲賠900元。張先生于是納悶了:這中間的300元差額,到哪里去了?
原來,在得知航班取消后,旅行社就找到每位旅客,讓他們簽訂了一份協(xié)議,大意是旅行社也需要購買延誤險,讓大伙“授權”旅行社以團體的形式購買。
“反正是以我們的身份買的,具體多少錢,怎么投保的不太清楚。”張先生說,直到收到短信他才知道是900元。
旅行社這是兩筆不同的保單
昨天,就張先生反映的情況,記者聯(lián)系上飛揚旅行社曾處理此次糾紛的秦經(jīng)理。
“這600元和900元,根本就不是一回事,這是兩份保單。”秦經(jīng)理向記者解釋,600元賠償是張先生等旅客個人購買的,900元是旅行社自己出資購買的,是完全不同的兩份保單。
秦經(jīng)理說,行程耽誤對旅行社也造成了損失,所以他們也購買了延誤險,“按照旅客的數(shù)量來的,但要登記每個人的身份,也就是張先生說的‘以游客的名義’。”
這份“團體險”,是美亞保險的“全球無憂計劃”延誤險,保險額為900元。這有別于旅客個人購買的“全球探索計劃”的保險額600元。
“合同上寫得很清楚,兩者的延誤險和保險額不一樣。”秦經(jīng)理說,他們征得了每位旅客的同意,由他們簽字認可后才買了這份延誤險。
那么,美亞保險發(fā)給投保人的短信,為何顯示是900元保險額?
對此,秦經(jīng)理解釋說,“因為當初是以旅客名義購買的,所以他們會收到這則短信,并不是說他們就該獲得這筆賠償。事實上,他們應該知道,是旅行社購買的延誤險。”
“從7月到9月,保險公司理賠的時間有點長,可能有些旅客不太記得了。再加上那則短信,確實讓一些旅客有些誤會了。”秦經(jīng)理說。
說法
旅客無權要求拿該筆保險金
昨天下午,針對這兩筆保單,記者向美亞保險核實。按照客服人員的指引,記者在其官網(wǎng)上查實了這兩筆保單和保險額。
不過,客服人員稱,旅行社無法買“團體險”,即使是以旅客名義買的延誤險,賠償款也只能打到個人的賬戶里去。
問題是,飛揚旅行社如何做到保險賠償打進了旅行社賬戶?記者再次向秦經(jīng)理求證,原來關鍵就在那份“授權書”上,這樣保險公司就會將賠償打進旅行社賬戶了。
對于這種做法,記者昨天咨詢了寧波假日國際旅行社。一名接待員表示,業(yè)內確實有這種做法,她認為:“誰投保,誰受益,既然是旅行社自己出資買的保險,為何要賠給旅客?”
記者聯(lián)系上寧波市旅游局旅游質量監(jiān)督管理所。投訴科一名工作人員查詢后說,旅客和飛揚旅行社關于這筆900元的延誤險,此前有旅客投訴過,已經(jīng)協(xié)調處理好了,但沒有透露具體內容。
旅行社給自己投保是否業(yè)內通行?該工作人員表示,這不在旅游部門監(jiān)管、投訴舉報的范圍之內,具體得問保險公司。
對此,浙江甬尚律師事務所李壩律師分析說,任何保險都有一個購買人及受益人,從這個案子來說,旅行社為了降低成本購買了航班延誤險,在旅客知情的情況下,發(fā)生理賠,這個保險的受益人是旅行社,那理所當然受益人是旅行社。
“從法律上看,旅行社跟旅客是旅游服務合同,經(jīng)旅客同意,旅行社購買了航班延誤險,受益人是旅行社,那么利益肯定是歸旅行社。”李律師分析說,在不可抗力導致航班延誤或取消的情況下,旅客費用自理是寫入《旅游法》的。從這個意義上說,旅客是無權要求拿該筆保險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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